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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财函〔2025〕10号

办理结果类别:B类

复文公开标记:主动公开


何方芳委员:

您提出《关于我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聚焦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关键难点—资金问题,提出的“财政保障、村民筹集、社会注入、金融支持”多元化投入机制以及“向上要”、“主动引”的具体路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市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投融资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近年来,我局积极会同市住建局等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全力向上争取各类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并落实市级资金保障。2022-2025年,省级财政合计下达我市省级专项资金10705万元,用于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补助资金等,极大支持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2022-2025年,市级财政共安排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补助资金1410万元,用于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此外,为全面提升我市传统村落木结构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于今年1月印发《漳州市传统村落木结构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局配合消防、住建、文旅等部门针对全市107个传统村落中的331处木结构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整治工作经费保障(预计需市级资金706万元)。整治经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提升和线路设备改造。其中,消防设施提升方面,经费按照0.8万元/处测算。线路设备改造方面,经费按照2.2万元/处测算。所需资金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统筹保障,市级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50%的补助。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特别是资金保障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宝贵建议。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跨部门资金统筹协调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特别是具有一定收益性的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着力在向上争取、向外吸引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更加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为我市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领导签署:许毅忠

经办(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596-2021115

 

漳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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