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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7号建议的答复

漳财函〔2025〕4号

答复类别:A类


陈仲凯代表:

你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提高特教政策支持,提升特教学生质量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特殊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您提出保障特殊教育事业教师待遇的建议,我们深表赞同。近年来,市财政重视对特殊教育编内教师、编外教师教辅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方面的保障。2025年,市财政投入资金1216.25万元用于保障市阳光学校和市十六中人员经费,有力支持了我市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学校的健康发展。关于您提出的核增漳州市第十六中学绩效工资总量的建议,我局已根据市人社局意见予以保障,从2025年起单列核增市阳光学校和十六中绩效总量28.89万元。关于您提出的完善生管教师待遇保障,2025年我局已安排资金93.5万元用于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编外教师教辅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经费。同时,我局安排资金319.24万元用于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日常运转经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市本级财力情况和人社部门相关工资薪金政策要求,加大财力保障,进一步助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签发领导:许毅忠

联 系 人:吴伟鸿

联系电话:2022992

 

漳州市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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