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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财函〔2025〕11 号

办理结果类别:C类

主动公开


邱正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长护险实施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市政协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于2020年9月出台的《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规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福州市为福建省首家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目前,漳州市尚未被确定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

经向福州市了解,福州市长护险目前覆盖参保职工,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均为0.125%、人均筹资大约138元/人·年,单位缴交部分从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交部分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按福州市人均筹资及支出标准测算,只要有政策支持,目前我市资金方面是可以保障的。为适应社会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负担,同时减少社会医疗成本,我市2021年已建立了“家庭病床”制度。对于符合住院条件、但可以居家治疗的失能患者,如中风偏瘫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骨折需较长时间卧床或牵引治疗等参保职工可以申办家庭病床治疗,所产生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执行。

感谢您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工作的关心,在建立长护险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建议后续在出台相关政策时,我们将向上积极反映争取,在条件允许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医保方面财政补助资金保障,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领导签署:许毅忠

联系(经办)人:吴祎琳

联系电话:2055233

 

漳州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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