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陈锦白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九龙江流域河道防洪设施完善和水环境治理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级财政持续对九龙江流域河道防洪设施完善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予以资金支持。
一、关于防洪设施管养费用
2022年以来,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年均94.25万元)用于九龙江西溪市区段防洪排涝维修管养,确保防洪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从而保障市区防洪排涝安全。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以及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各县(区)防洪设施管护资金投入主要靠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区)承担。我局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向上争取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2022年以来共下达华安县相关养护资金534.3万元。
二、关于水电站退出补偿机制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加快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我市已出台了《漳州市鼓励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漳政办发〔2025〕39号),对符合条件的水电站退出进行奖励,资金来源于省级下达我市的水电站清理整治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自筹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168座小水电退出,其中九龙江流域退出113座。但目前省级奖补资金尚未下达,我市正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待省级相关政策明确并下达资金后,将根据各县(区)实际完成情况及时分解下达。
三、关于幸福河湖项目建设
华安县温水溪沿线人口较为集中,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已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并开展健康评价,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范且按要求上图,符合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和省级水利项目库管理要求,创建幸福河湖的优势明显。漳州市水利局已上报了福建省温水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陆续通过省水利厅、水利部河湖司组织的专家评审。这个项目也是我市继漳州市九十九湾连通水系幸福河湖项目后实施的第二条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4亿元,预计可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0.8亿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
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九龙江流域河道防洪设施完善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支持,会同市县水利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快资金下达,督促资金支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对九龙江流域河道防洪设施完善和水环境治理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给予指导。
签发领导:许毅忠
联 系 人:蔡健雄
联系电话:0596-2037893
漳州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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