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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漳财函〔2025〕2号

答复类别:(A)类

漳州市妇女联合会:

罗凤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带动妇女直播电商发展的建议》(第000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的商业模式,在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妇女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前景广阔。罗代表建议政府设立妇女直播电商发展专项资金和专项培训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妇女开展直播电商业务,有利于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能力和素质,提升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根据《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闽妇〔2013〕10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各级妇联工作更好发展,使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各级应重视妇联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将妇联的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结合实际情况,市级统筹有限财力将妇女工作经费作为优先保障项目,妇联专项工作经费从2022年预算安排46.7万元提高至2025 年预算安排125万元。建议各级结合妇女直播电商发展的实际情况,由妇联统筹使用妇女专项工作经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项资金。

 

领导署名:许毅忠

联 系 人:邱贞

联系电话:2026200

 

 漳州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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