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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财函〔2024〕26号

答复类别:A类

曾阿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市政协提案《关于加大充电桩设施建设及补贴的建议》(提案编号:20241079)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发展。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据相关行业部门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建成5621台公共充电标准桩,累计完成投资53202万元,其中,2023年1-12月,全市累计建成698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标准桩),占年度计划的349%,超序时进度249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4814.01万元,占年度计划的267.45%,超序时进度167.45个百分点。

2024年4月29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24〕17号),我市认真组织各县对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工作。经审核,我市推荐云霄县申报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目前云霄县已通过省级评审成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我局将及时跟踪财政部、工信部和交通运输部评审进展情况,预计将获得中央补助4500万元。

二、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

2023年2月,我局会同市发改委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9-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52号)精神和要求,及时对147座充电站、1127台充电桩予以兑现2019年-2022年省级建设奖补资金3928.8万元;并推动龙海区、长泰区延续县级充电桩奖补标准。2023年11月,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1-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漳财建指〔2023〕93号),先行兑付2021-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721.1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作为资金保障部门,今后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与行业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加大对我市奖补资金政策支持,依法依规做好上级奖补资金的拨付。2025年起,我局将克服财政支出压力,支持我市充电设施建设,争取对我市新建充电设施运营再给予补贴。

最后,感谢您对市财政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签发领导:许毅忠

联 系 人:叶建提

联系电话:0596-2021115

 

 漳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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