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财税法〔2026〕1号
市政府并报市委: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将市财政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的关键一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财政改革发展行稳致远发挥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指导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及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法治工作中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毅忠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财政法治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财政系统做好财政法规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在年终述职时,紧密结合市委关于法治漳州建设决策部署,围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法。制发《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统筹协调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财政工作例会,采用会前印发学习资料、个人自学、案例观看、交流讨论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定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财政机关整体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依法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财政运行监管力度。根据《漳州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局内联审机制,抽调多名人才库专家及局内工作人员加入专项检查组,协力开展检查。坚持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切实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二是密切关注差旅费改革方法,继续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维修、保险等公务活动定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部门决算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
二是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维护公平秩序。运用远程异地评标为投标供应商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评审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是解决评标专家结构性不足、推动清廉交易的有效举措。目前已搭建“2+8”模块的远程异地评审平台,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今年拟增加第二套远程异地评审单元格再搭建“2+6”模块,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应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均能正常开展。
三是依法持续做好税费支持政策的落实。做好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对宣传文化、特定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先征后退事项,严格依照审核程序及时审核上报。2025年办理闽南日报社申报退税480996.45元。
四是依法厉行节约,规范债管促发展。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2025年预算编制中,市本级各单位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按照原定标准15%进行压减,专项业务费预算按照20%压减;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债务管理工作持续深化,新增债务限额逐年增加,有效拉动地方投资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并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持续优化专项债管理机制,债券投向领域不断扩大;健全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并探索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体系,建立定期上报机制。
(三)加强调研,推进政策落地。
配合财政部、省财政厅开展关税政策调研。围绕2025年关税税目、税率调整方案,走访漳州市荔枝、杏鲍菇等特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倾听企业呼声,收集问题建议,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今年,我市提出的2025年关税税目调整建议获财政部采纳,在现行海关商品编码“2003”项下,对杏鲍菇罐头新增本国子目,积极回应出口企业呼声,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内外贸有效融合,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配合开展《本地区宏观税负情况》、《财源建设和税费共治情况》、《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等调研活动,了解分析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应,实施效果,推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降本,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在《闽南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宣传财政工作,提升了财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财政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
(五)切实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做好“闽执法”平台应用和业务培训。高度重视“闽执法”平台的推广应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参加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培训,对行政检查、执法事项做到线上办理率100%。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执法质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依托闽执法平台实行“一人一机”的无纸化考试方式,组织全市财政局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财政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漳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暂行)》管理办法,实现财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是强化对财税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管理。制定出台《漳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好财政政策文件“把脉”,按照“起草科室自审+法制科复核”的机制,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影响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形。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
三是重视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存量”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重点对存量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是否规范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排查和集中清理。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 持续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精准化法治培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
(二)完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聚焦财税体制改革重点,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
(三)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涉企财政行为。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普法活动,打造财政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提升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从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漳州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