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谈摘要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市委、市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奋力谱写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漳州生动实践的新篇章。财政部门作为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见证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精心组织策划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07.14亿元,不断夯实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保障,探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财政路径。
近年来财政部门在生态环保领域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市委、市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奋力谱写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漳州生动实践的新篇章。财政部门作为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见证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夯实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保障,探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财政路径。
一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坚持将生态环保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十四五”以来,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7.14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资源环境领域支出,为建设美丽漳州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二是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精准做好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类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积极参与竞争性评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累计争取省级以上生态保护修复类资金69.68亿元。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漳州市(东山湾、诏安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漳州(云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三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以环境质量改善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精准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出台或修订多项资金管理制度,比如,《漳州市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国土绿化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等,在预算安排、资金使用、项目执行、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合理设计管理机制,强化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体现奖优罚劣、结果导向,有效提高资金科学规范管理水平。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全市18条黑臭入海沟渠全部消除黑臭;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3.1个百分点;全市12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37个省控断面有32个达到Ⅱ类、同比增加了19个,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全市近岸海域国省控点位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5.8%,排名全省第一。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财政部门有哪些具体举措?
“十四五”以来,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7.46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一是多策并行,留住蓝天白云。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模型。围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机动车和扬尘等污染防治,支持推进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和减排。二是全面发力,守护清澈碧水。围绕各地表水和主要流域水质目标,从“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入手统筹实施系列攻坚措施,做好“两江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水零排河”三年专项行动的经费保障,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持续保持优良。三是精准施策,捍卫一方净土。支持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农村环境的“以奖促治”,把资金集中用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治理上。做好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资金保障,全市5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全部完成并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累计拨付资金1.8亿元。
对于流域生态补偿,财政部门又做了哪些探索?
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开创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2003年,九龙江流域在全国率先启动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2015年,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建立了资金筹措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挂钩机制,在资金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实现补偿资金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十四五”以来,我市共收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5.15亿元,资金支持项目43个,涵盖九龙江流域(漳州段)芗城区、龙文区等9个县区内的重点流域。
作为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补充,我市也在积极推进不跨设区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21年,我市出台了《漳州市不跨设区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在我市鹿溪、漳江、东溪3条流域实施,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办法》明确,补偿资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筹集,一是流域下游县每年按财政收入和用水量标准筹集上解,二是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作奖补资金。其中,80%的资金由市财政局一次性下达,20%部分按照上下游断面水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下达。《办法》实施以来,市级财政累计结算下达补偿资金3518.8万元,统筹用于鹿溪、漳江、东溪3条流域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
我市山水工程的最新进展?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2021年,由我市牵头,与龙岩市、泉州市共同编制了《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顺利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十四五”第一批十大山水工程之一,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
我市山水项目通过采取上游保护、中游修复、重要水源地和下游河口综合治理为主的修复模式,将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划分为6个主要治理单元,实施五大类重点工程,共30个子项目。项目累计到位资金34.3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2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5.1亿元、市县两级配套9.01亿元。截至目前,30个子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34.74亿元。2025年6月,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在推进山水工程实施方面,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
山水工程自2021年实施以来,我市坚持系统化思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主要成效有:
(一)解决主要生态问题,圆满完成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以来,合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316平方千米,湿地修复面积141.93公顷,森林生态修复面积1968.85公顷。对比2020年,漳州市全域生态系统格局整体优化,九龙江流域内主要流域水质明显提升,水源涵养量、土壤保持量、森林固碳量显著增加。
(二)生态修复赋能人居,旅游价值转化升级。通过山水工程的实施,不仅流域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百姓充分享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所带来的福祉,同时美好环境也促进相关县(区)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模式,与多产业融合互促,寻找生态价值转化升级路径。
(三)搭建数字监管体系,助力智慧管理决策。建设生态环境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对流域内各生态环境要素的数据汇聚,构建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分析和生态服务价值核算系统,为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数据共享和决策参考。
嘉宾连线

我市山水工程的典型案例?
漳州是鱼米花果之乡,针对漳州特色产业,山水项目通过对茶园、蜜柚园、花稻轮作等特色产业的农地生态修复提升示范模式,既产生了明显的生态修复效果,又提升了农产品品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增强特色产业发展韧性。
高新区水仙花种植区通过农田整治工程,构建“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花稻轮作”示范区,形成可用于增加粮食和水仙花生产面积约1800亩(一年两季,粮食与水仙花各种一季),年产水稻210余万斤,水仙花头475万余粒,年产值近1100万元,既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又实现了水仙花的原产地物种保护、水仙花非遗技艺保护,增光漳州水仙花城市名片,还可辐射带动周边2万农民参与水仙花种植及相关产业链发展,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实施后,优美的生态环境使水仙花海成为旅游热点,实现年接待游客超过60万人次,推动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成集产、学、研、娱的田园生态休闲综合体,实现了生态+文旅资源价值变现。
网友提问
网友小魏提问:财政部门在向上争取资源环境领域项目资金上还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又有什么打算呢?
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我省积极探索国家生态文明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模式。自2022年省财政厅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评审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精心组织策划,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深入研究政策、精准策划项目、完善方案编制,择优筛选推荐了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体制机制创新项目向上申报。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个项目成功入选,共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86亿元,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巩固绿水青山优势,厚植金山银山潜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方位展示“山水工程”等项目在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方面的重大成果,加强宣传推广与总结提炼,争取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漳州经验”和“漳州样板”。同时,持续巩固和拓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果,统筹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创新创特举措,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漳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福建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