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了《漳州市体彩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福建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工作实际,经征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文体旅局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管理办法》,并正式印发实施。
二、政策条款解读
《漳州市体彩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十九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申报审核、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和要求。《管理办法》条款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1.机构职责。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各级财政、体育部门管理职责。
2.资金使用范围。第七条至第八条,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3.资金分配及预算管理。第九条至第十条,明确专项资金分配、申报、审核、下达程序。
4.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第十一条至十七条,明确绩效管理、评价和监督检查方式。
6.其他内容。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管理办法》的解释责任和有效期。
咨询部门:漳州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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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部门:漳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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