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财建(指)〔2023〕88号
相关县(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漳委明电〔2021〕2号)、《中共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挂钩联系安排的通知》(漳委振兴〔2021〕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函》(漳建村函〔2023〕1号),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挂钩工作实际。现下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请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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