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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10-16 14:53 来源:漳州市财政局

漳财建(指)〔2023〕79号

相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漳委明电〔202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2号)精神,以及有关县(区)财政局提交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从年初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支,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请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及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事前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漳财建〔2020〕30号)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主要由乡镇及县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完工后联合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文件(纪要)上报市级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项目建设资金严禁用于村部一般性支出。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农村公路市级补助资金情况表

漳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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