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摘要
“十三五”以来,漳州市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多渠道统筹整合资金,加大财政支农投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突出保障重点,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主持人 唐莉燕:近年来财政支持“三农”领域的资金是怎么投入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游婉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十三五”期间,漳州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筹措资金,2016-2020年共获得省级以上财政涉农转移支付资金112.05亿元;投入不断加大,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218.71亿元,比“十二五”185.62亿元增加33.09亿元,增长17.8%,加强重点支出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比如,我市在全省率先按不低于本级上一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安排扶贫开发资金,比省定比例2‰高出1个千分点。2016-2020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3‰的比例应安排3.15亿元,实际筹集18.95亿元,是应安排数的6倍,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有力保障我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
又如,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同年中央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明确的部署,这标志着“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一转移直接体现到我市财政资金的安排上,当年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农业农村支出5.21亿元,占土地出让收入41.51亿元的12.6%,超额完成省定8%的考核任务;市本级共投入各类乡村振兴资金3.64亿元,比2020年增长2.9%,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问题。
主持人 唐莉燕:您刚才说明了财政支农的钱主要是通过向上争取、市级安排、县乡配套来解决。那支农的钱又将如何花,花在哪些项目上?投向重点是什么?
游婉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丝毫不亚于脱贫攻坚。我市财政支农资金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各方力量,通过聚焦支持建设乡村振兴重点县和特色乡镇,加大漳州九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比如,我市财政紧紧抓住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保障、重点解决。2016年市级财政统筹2800万元,带动投入1.13亿元,解决了全市989户贫困无房户和4169户贫困危房户住房及修缮问题,率先在全省实现贫困群众“住有所居”。
比如,为落实“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从2017年起着手实施精准脱贫“三千”工程,这是我市的创举。精准脱贫“三千”工程:即“面向全市招收10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市属高职院校就学;征集1000个岗位(重点企业、好企业),筹集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入读职业院校”,确保贫困学生按时完成学业,顺利工作就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又如,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方面,2013年以来,我市采取向上争取、市级补助、县乡配套和村级“一事一议”等多元化的投入方式,实施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累计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18亿元,建设了129个美丽乡村,直接受益农村人口32万人,打造了一批“规划精美、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乡风和美”的美丽乡村。目前成功入选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村的有6个、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的有8个。
再如,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精准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我市创新机制,大力抓好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五个提升”工程(提升思想政治引领力、骨干队伍带动力、基层组织组织力、乡村人才凝聚力、村级经济发展力)。2018-2020年,实施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破壳消薄”试点工作,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三年共支持实施“消薄”试点项目120个(每个项目市级补助40万元)。目前我市已消灭所有“空壳村”和“薄弱村”,全市1556个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万元,其中有273个村超过50万元、81个村超过100万元。
在资金投向上,按照中央提出的“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相应调整,2021年以前投入重点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2021年以后投入重点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序推进,不断向加快农业全面升级、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聚焦发力,不断提升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 唐莉燕:现在,各级财政投入“三农”包括乡村振兴的资金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我们是怎样进行管理、使之高效使用的?
游婉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随着财政支农投入的增加,我们主要采取了制定实施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强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文件,对各类财政支农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申报程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2016年以来共制定出台漳州市扶贫发展专项资金、漳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7项管理办法,涉农资金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2.抓平台建设。2017年开始,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在省市纪委监委有力指导推动下,我市全面推进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并经多次提质增效、升级扩面,目前可对省级以上48项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的流量、流速、流向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管。同时,将到人到户的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只需打开手机轻轻一按就能够了解到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的相关信息,监督起来非常便捷。2019年以来,漳州市数据已累计提供查询818.47万次;市县财政及时处理监管系统预警信息,实现监控预警0红灯、0黄灯。
3.抓常态检查。常态化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对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止财政支农资金特别是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跑、冒、滴、漏。
4.抓统筹整合。一是从源头安排上实行“大专项+工作任务”清单机制,从预算安排上源头归并支农专项,推动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进行实质性整合,有效解决项目资金“小而散”的问题。经过近几年归并整合,把市直农口部门原来的47个涉农项目,归并整合现有的13个。二是在使用权限上提高基层资金分配权和项目决策权,县级可以统筹整合结余资金和指导性的任务资金,实现多渠道集中投入使用。三是在存量盘活上加快统筹使用,对原规定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和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其他急需的涉农项目。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的结余结转率在2017年底为11.79%,到2020年底已降到了0.09%,远低于上级规定的不能高于8%的考核要求。
主持人 唐莉燕: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十四五”规划实施也到了关键期,我们漳州财政未来会采取什么样新举措推进乡村振兴?对想投资乡村、参与乡村振兴的有识之士具体有哪些建议?
游婉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全市财政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十四五”期末全市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比例要不低于8%,全市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比例要达到50%以上;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资金的支持力度,强化对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后续的扶持,落实重点帮扶机制和兜底保障,及时化解致贫返贫的风险;三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继续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和市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建设,加快乡村振兴示范“串点连线成片”。要加强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让乡村绿起来、乡亲富起来。四是加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改进财政支持的方式,撬动民间资本投入,盘活用好乡村资源、资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提升村级“自我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网友提问
网友林女士:现在政府的乡村振兴补助政策好、投入大,但范围广、项目多,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可以申报什么项目?找谁申报?怎么申报呢?
游婉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现在财政对乡村振兴投入大,项目资金总量多、来源构成复杂,有的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多、受众面很广。对此,市委市政府很重视。为进一步提高公众政策知晓率,监督基层干部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近段时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牵头下,我局和市农业农村、发改、住建、交通、民政、教育等26家市直部门,正全面收集梳理各级乡村振兴及所有涉农类补助资金的相关政策,有望在近期汇编整理成格式统一、简明扼要、实用易懂的操作指南,方便广大网友了解、正确申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家可以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