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的主体,是保就业的主力军。近期,受疫情等影响,中小企业面临成本高企、资金紧张等突出困难,生产经营形势不容乐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作出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政府采购领域多措并举,推进中小企业帮扶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访谈嘉宾
张海鹏,漳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志勇,漳州市发改委审核审批法规科科长
访谈视频
主要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漳州政府网政务访谈。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的主体,是保就业的主力军。近期,受疫情等影响,中小企业面临成本高企、资金紧张等突出困难,生产经营形势不容乐观。那么,对此有没有一些解决措施呢?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漳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他将围绕“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张副局长您好!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这几年,政府采购作为营商环境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都有哪些相应的措施?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20年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主持人: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的吗?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预算金额在50-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100-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主持人:那价格扣除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 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在原报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上述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
主持人:近年来,市财政局在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和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上有什么新举措?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自2017年我省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以来,为实现交易模式的平稳过渡,经历了投标文件从纸质到纸质与电子并行再到逐步减少纸质的过程。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4月7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线了新修订的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模板,明确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全面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只需要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在线投标,免去了打印纸质标书、签字盖章等一系列步骤,既降低了交易成本,也为将来衔接远程开评标、档案电子化管理等打下基础。
主持人:好的,那您能简单给大家讲解一下财政局在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程中的新进展吗?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我市于4月19日起全面推行远程参与竞争性谈判(磋商)模式。自推行之日起立项并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当事人均可自主选择通过网络远程组织或参与。供应商进入远程开标大厅,按步骤有序地进行须知确认、远程解密采购文件、核验保证金、远程会议系统进行谈判(磋商)、最后通过CA证书远程盖章确认采购结果。
该模式不仅节约了投标成本,同时还免去供应商通信、交通、印刷、人力等费用的支出,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对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主持人:这确实是非常好的一个举措,近年来由于疫情的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那接下来我们有没有更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举措呢?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海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2.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原规定执行。3.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张副局长的耐心解答。
主持人: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领域多措并举,推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那么同样在招投标领域内,市发改委也精准发力,采取了多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发改委审核审批法规科科长,郑志勇。郑科长您好!
市发改委审核审批法规科科长郑志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发改委的工作成绩斐然,那么请问今年我们发改委有哪些工作亮点呢?能否请您为我们解答一下。
市发改委审核审批法规科科长郑志勇:今年以来,我们市发改委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小规模工程承发包工作规范化。一是出台《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招标投标工作十一条举措》,规定未达到法定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优先采取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人,将“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过程”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进入第三方规范化的交易平台等统一场所。二是出台《关于规范工程承发包管理助力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通知(试行)》,全省创新小规模工程建设施工双向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小规模工程承发包,倒逼企业提高施工质量。三是加大《漳州市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督促落实力度,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全市小规模工程简易抽取办法督查工作,规范小规模工程承发包管理,实现预防腐败和留住产值税收“双赢”。截至目前,全市278个项目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约3.75亿元产值留在我市。
(二)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一是完善不见面开标系统。2019年在全省率先建设了“不见面开标”系统,今年来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音视频直播传输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将传统的实体开标场景搬到网络上,通过全程视频,同步解密投标文件,真正实现投标企业“足不出户、零成本投标”。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全市工程招标投标项目1227宗,投资预算总价369.0556亿元,实际中标金额340.4787亿元,节约28.5769亿元,节约率为7.74%。二是答疑材料电子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规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遗的上传程序,由项目业主或招投标代理机构将相关材料上传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经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审查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从监督平台获取相关材料,实现了“一键提交、同步获取”。三是完善电子保函平台。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八部门联合制定《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符合要求的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均可申请对接平台,并实现“免费对接、无缝对接、免费使用”,构建了开放有序的电子保函网上超市,实现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信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使用电子保函。截至目前,已有20家金融机构的电子保函平台完成对接,开具电子保函超20万张,释放企业现金近千亿元。
(三)行业监管长效化。一是加强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中标人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等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已排查704个房建市政项目,依法实施处罚案件18起,对77家企业分别进行信用扣分,将5家企业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抽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异议答复等关键环节,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51个线索项目,立案查处11起案件,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加强在线监管。充分利用“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预警、大数据分析”等功能,持续开展“红灯预警”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处理围标串标案件10起,处罚总金额80.66万元。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转办、督办机制,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将2家涉嫌串通投标罪线索移交市经侦支队。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郑志勇科长的耐心讲解。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到此结束了,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