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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1:46

漳财办〔2021〕1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漳州市财政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漳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zhangzhou.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漳州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漳州市漳福路46号市财政局,邮编:363000,联系电话:0596-2027906,传真:0596-2023932,电子邮箱:zzxxzx20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漳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财政工作信息,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全年累计审核公开93份主动公开文件,依法受理4份依申请公开文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共发布554条信息。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

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分管局领导全面领导,办公室、信息中心主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监督保障。建立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对公开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全面的做法及时纠正和责令整改。

3、完善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严格按照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核、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领导最终审核的信息审核流程操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完成《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在财政网站公开,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地位,将财政网站管理同全局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梳理调整网站栏目和功能,强化信息发布,通过门户网站设立市级预决算公开平台、政务公开、部门服务、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等专栏,及时调整更新相应栏目内容。同时,通过《闽南日报》、《漳州财政信息》等渠道发表财政新闻、宣传财政政策;利用局内部硬件设施,如公开栏、宣传栏、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财政信息公开。

(三)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和做好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的补充通知》等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相关政策,促进政策落实。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减税降费(惠企)政策专栏”专栏,将惠企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进行公开,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让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央、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措施。

3、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及时在采购网发布《漳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漳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疫情相关的政府采购信息,通过《闽南日报》、财政网站发布疫情财政补助和资金投入的相关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针对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同时,密切关注涉及本市财政部门的疫情舆情动态,一旦出现相关舆情,及时回应。

4、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了市级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在本级人大批准预算、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20 日内公开。政府预决算按规定至少公开15张政府收支表,并对科目支出增减变动、财政转移支付、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解释、说明。部门预决算在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的同时,也放置于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查阅监督。

5、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包括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均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同时,公开监管处罚信息,在政府采购网“监督管理”专栏公开投诉联系方式,并及时公开由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

6、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下设“市级政府债务公开”栏目,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强化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依托“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扶贫(惠民)资金分配发放情况,群众可通过“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查询我市到人到户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发放情况和相关补助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23052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内容、方式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要加强学习,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漳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


信息类型: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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