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具体实施方案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政办〔2018〕82号)要求,结合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我局《关于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科、监督检查科负责)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8〕73号)精神,公开竣工决算审核结果(含审核单位和审定金额)等内容。(评审中心负责)
5.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8〕69号),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等的信息公开。(医保局负责)
6.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7.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8.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9.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 1 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审批科负责)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0.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 、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1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医保局负责)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2.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
13.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办公室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建立审查监督制度。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落实保密管理条例,对公开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加强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对公开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全面的做法及时纠正和责令整改。
3.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加强网站专栏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渠道,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增强互动交流,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漳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