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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我市用活财政资金实现贫困群众“住有所居”
2018-06-05 15:14 来源:中国漳州
  访谈背景

这几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扶贫资金,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率先在全省实现贫困群众“住有所居”。

今天,漳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游婉瑜将围绕财政精准扶贫政策解读这一话题进行详细解读。



访谈摘要

1、财政支持精准扶贫情况

● 2014年起,率先按照不低于本级上一年度地方级财政收入的3‰比例安排扶贫开发资金,比省定标准高出一个千分点。

● 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比例计算应安排5629万元,实际安排3.68亿元,是应安排金额的6.52倍。

● 2016年,市级财政统筹2800万元,带动投入1.13亿元,解决了全市989户贫困无房户和4169户贫困危房户住房及修缮问题,率先在全省实现贫困群众“住有所居”。

2、扶贫方面的财政补助项目

● 中央扶贫资金7项,主要有为扶贫发展资金、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

● 省级以上14项扶贫资金,主要有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

● 市委、市政府全面推广“养鸡生蛋”工程,推进实施“三千”工程,市本级专项包括扶贫重点村补助资金、贫困无房户和贫困危房户补助资金等。

3、申请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具体规定

● 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对象分为两部分:

一是指各级农业(扶贫)部门审核上报并经省级农业部门确定的搬迁农户;

二是达到一定规模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

● 搬迁农户补助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民政部门认定需重建的农户;

五是农村中居住在危旧房需要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以及需要安置的五保户。

(以上补助对象不得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复。)

● 补助标准分为两部分:

一是搬迁户,省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按10000元补助,一般家庭按每人3000元补助,五保户按每户15000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

二是集中安置区,20户以上安置区补助20万元,10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补助150万元,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4、采取政策措施缓解产生贫困

一是将2016年我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是将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并可获得两道补助做法。

①“第一道”补助:两类贫困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目录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另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再次补助。

②“第二道”补助:对两类贫困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13种重大疾病的,进行集中救治,经上述“第一道”补助后,由医疗叠加保险基金对其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补助90%。

5、农村低保的补助标准

● 云霄、诏安、平和县由家庭年人均收入2800元提高到3930元,相应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290元/月。

● 其它各县(市、区)、开发区提高到300元/月以上。

● 据民政部门统计数据,2017年全市农村低保4.52万户,6.93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00元,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9亿元,实现了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6、如何管理投入扶贫的资金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二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公开公示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

四是运用大数据管理。

热点问答

1、政府有什么政策支持贫困户贷款?

● 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是用于为贫困户千户以上的县(市、区)的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

2、贫困户贷款产生的利息有没有补助?

●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是用于贫困户贷款贴息的资金,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3、市级扶贫重点村有什么补助政策?

● 针对全市21个市级扶贫重点村,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统筹安排2100万元,每村切块下达1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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