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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2年度漳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0 12:06

 

 
漳州市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漳财办〔2013〕1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12〕291号)要求,由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漳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zzsczj.zhangzhou.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漳州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漳州市平等72号市财政局大院内,邮编:363000,联系电话:0596-2026133,传真:0596-2023932,电子邮箱:zzsczj-xxgk@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漳州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漳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我局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局信息中心除了网站后台技术维护外,负责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季度统计上报工作。局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并由局领导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我局政务网和漳州财政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41条,其中综合政务类11条,预算管理8条, 外经外债7条,企业管理5条, 经济建设3条,国库管理2条,社会保障2条,服务三农1条,政府采购1条,教科文卫1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专门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同时提供信息公开、信息检索等功能。
2、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通过我局网站开设的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坚持收费公示等制度,主动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公开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等。
3、提供在线办事和结果查询功能。用户可按照提供的在线办理指南,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可迅速实现相关业务的在线办理,以及业务办理结果查询,提供较好的在线服务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收到2份信息公开申请件,其中,1份依申请进行公开,1份不予公开。一是今年南靖丰田一家养猪场通过网上申请上级拨给该场资金的下发文件,我局及时受理,通知申请人到单位领取。二是一位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通过市财政局网站提交申请,要求我局提供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公开资料。我局书面答复申请者,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单位部门预算的公开以预算单位为主体,目前市本级部门预算只公开到总表,未公开到部门预算的层面,因此不予公开。根据市人大要求,2013年我局将选取市本级部分预算单位开展预算公开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督促市本级预算单位逐步开展预算公开工作。
历年累计收件3件,均已给当事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并予以回复,历年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并予以回复,均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的来说,2012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运行状况较好,但由于各方面对《条例》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今后的改进措施: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七、附表
 
 
                                  漳州市财政局
2013年1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局分管领导、机关科室
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印                      共印10份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41
3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41
3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2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2
3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1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条
0
0
行政诉讼数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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